-
大陆法(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事实和法律依据相类似的判例,得出其中的共同点,总结出一般的法律规则,作为裁判依据而大陆法系则更多地;该法典后被一些国家所仿效,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海洋法系,也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
-
大陆法(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区别)
大陆法系,全称为民法法系,又名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是一种以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主,特别是以19世纪初从罗马法为基础建立的法律体系为代表,包括了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等法律文件这些法典及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律发展大陆法系在西方国家。 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事实和法律依据相...